興霸天 作品

第一百二十四章 破不了的迷案就找狄解元,真是個小機靈鬼!(第一更)


 “咚!咚!咚!”

 當府衙外傳來登聞鼓的敲擊聲,往來行走的吏胥都停下腳步,皺起眉頭,看向外面。

 後世常說擊鼓鳴冤,好似擊打登聞鼓,只能用來控訴冤情,但實際上並不是,相傳堯舜之時,就有“敢諫之鼓”,凡欲直言諫諍或申訴冤枉者,均可撾鼓上言。

 到了宋朝,趙光義在位時有這樣的記載,“京民牟暉擊登聞鼓,訴家奴失母豚一,詔令賜千錢償其值”,一個百姓擊鼓居然驚動了皇帝,為的還是丟失了一頭老母豬的小事,最後趙光義下令賜給這京師百姓一千錢,補償他丟失的母豬。

 這件事的真實性估計是有的,但背後的底層邏輯,基本上是一種政治作秀,表現出賢明君主執政時期,登聞鼓有上達民情、監督官僚的作用。

 想來也知道,真的是為了小事就敲鼓,那官府衙門一天到晚也別幹事了,整天聽敲鼓便是。

 這種上訴的方式,必定是擺設大過實際,真正想要解決問題,找牙人寫好訴狀,再準備一筆費用收買吏胥,讓自己的述求儘快傳到刑房官員的手裡,才是正途。

 某位書吏恰好經過,很厭惡這種不懂規矩的小民,但吸取了之前劉從廣案件的教訓,快步往裡面走,誰知道這回敲鼓的漢子主動撲了過來,一把拽住他的衣袖:“求官人為我等作主啊!鬼……鬼……我們被冤魂惡鬼纏上了!”

 書吏聽了,臉色倒是緩和下來,原來是愚民的恐懼,而不是又有哪家外戚紈絝出來禍害人了,輕描淡寫地道:“哪兒的地啊?寫狀紙吧……”

 那嚇得臉色慘白的漢子顫聲道:“榆林巷……那裡有鬼宅……三年未破案……有女鬼在飄……”

 “榆林巷?”

 書吏面色立變。

 相比起官員最長三年一任,權知開封府更是一般幹不到兩年就會調任,他們這些衙門的吏胥,往往一干一輩子,然後父終子及,宋朝還好一些,吏胥有進補為官員的可能,到了後面明清,吏胥無法科舉,社會聲譽又低下,就乾脆誕生了吏胥世家,兩三百年代代相傳,最終嘉慶乾脆說“本朝與胥吏共天下”……

 現在共天下的是士大夫,但衙門吏胥依舊把持著最基層的行政權力,同樣他們對於過往的隱秘亦是一清二楚,滅門兇案的血腥,前任推官的下場,仵作帶著徒弟匆匆歸鄉,還有上官的諱莫如深,都證明了這其中的兇險,好不容易大家都快遺忘了,為什麼要舊事重提?

 書吏眼神冷了下去,解決不了問題,就解決提出問題的……

 正要將這愚民帶下去,做一做工作,冷不防街道對面又衝過來四五個人,紛紛哭訴相同的內容:“鬧鬼!定是鬧鬼!”“連租錢都降了,哪有這等事!”“府衙青天,為我等小民作主啊!”

 “孃的!為什麼每次都是我撞上這等事啊!”書吏心中大吼,但也知道這般架勢壓不下來了,只能哀聲道:“別拽了……別拽了……隨我入府衙!隨我入府衙!”

 消息很快傳入府衙之內。

 陳堯諮本在悠閒喝酒,聞言眼睛微眯,將位於刑房辦公的判官和推官尋了來:“三年前的京師滅門案?老夫略有耳聞,具體是怎麼回事?”

 王博洋和呂安道沉默著。

 前者表情凝重,顯然也聽聞過這起禁忌般的案子,並不願意觸碰禁忌,在考慮怎麼回答。

 而後者則是勉強壓抑住激盪的情緒,維持著面無表情。

 在片刻的壓抑後,王博洋率先開口:“大府,此案早已平息,鬧鬼之言頗為荒謬,不如問清詳細,慎重以待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