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南德龍 作品

第133章 賭癮真的能讓人無法自拔嗎

劉子銘被警察,抓到了派出所的拘留室,跟著過來的7個人,錄了口供,另外6個人,都是將他們所看到,和所聽到的,一一寫在了口供上面。

 白沐軒卻是下了狠心,除了今天劉子銘,在青木大學堵住她,威脅她之外,又將劉子銘在金海市那邊,從她姐姐口中所知道的,他是一個賭鬼,也寫到了口供上面。

 面對這7個口供如一,又加上白沐軒的口供,說劉子銘是一個賭鬼,警察對劉子銘進行了審訊,這一會的劉子銘,反而精明瞭,打死不說,他在金海市賭過錢,只說是情侶之間吵架,女朋友出走,他一時衝動所為,認錯態度,好的一批。

 由於有可能,參與賭博的劉子銘,是在異地所作出的賭博行為,審訊兩次,無果之後,警察也沒有再深入地進行調查,最後對劉子銘作出了,拘留30天的處罰決定。

 劉子銘知道,他這一次踢到鐵板了,由於是青木大學報的案,他的行為和傾向,有可能對學生造成傷害,所以,處罰決定才會如此之重,他也認命了,認錯態度,好的一批,反正在拘留時,也餓不死,還有住的地方,總比公園強。

 對於沒有法律知識的劉子銘,卻不知道,拘留不等於監禁,監禁是需要勞動的,拘留是無需勞動,所以,拘留刑期一滿之後,必須對派出所繳納,拘留這段時間,在派出所,所有的生活費用之後,才會被放出來。

 一個月之後,看管拘留室的民警,過來通知劉子銘,讓他簽字,拘留時間已經到了,他可以出去了,讓他將這一段時間,在派出所拘留時,所有的生活費用,總共9000元,交清之後,拿著證明,簽了字,就可以從派出所出去。

 劉子銘聽到,還需要繳納費用,整個人都懵了,他身上就只有3000塊錢不到,哪來的9000塊錢,可以向派出所,交生活費用,他直接就不幹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