頭頂一顆砂糖橘 作品

第277章 兒孫自有兒孫福,沒有兒孫我享福(第2頁)

 關鍵這還不是長大之後才這樣,是從林梓萱幾歲的時候就開始了。

 對他這個父親還要好一些,屬於心裡嫌棄但還面上聽話雖然陽奉陰違的那種。

 對林樂山那簡直是從身到心地抗拒。

 更不要提他經過和女兒多年的相處,發覺女兒幾乎對情愛和男女姻緣這種事反感無比後,提出自己的備選方案,讓林樂山做自己的女婿。

 結果薛如月只是皺著眉表示絕不可能,但林梓萱是拉著林樂山當著派中弟子的面質問起他,那麼喜歡林樂山,怎麼不自己嫁給他,何必嫁女兒這麼婉轉。

 搞得他堂堂一派掌門,臉都讓林梓萱在眾弟子面前丟盡了。

 他是為了誰著想,還不是因為林梓萱從小就痴迷武學和毒術,經常把自己搞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。

 論劍法,門派裡這麼多的弟子包括林樂山在內,沒有一個人打得贏林梓萱。

 而且林梓萱時間花費最多的還不是劍法,也不知道她怎麼想的,明明在蒼鳴派這種隱世的地方,無災無難的,卻硬生生把自己的逃跑和防禦拔到了最高。

 游龍附上的身法和燕子飛的輕功那才叫她練得出神入化,就是自己在這兩樣上都不一定比林梓萱強。

 更不要說她那一手毒術了,搞得整個山門沒有一個弟子敢接觸她。

 但卻挺崇拜她的,問起來全都是願為大小姐赴湯蹈火、萬死不辭的。

 林梓萱十五歲後,他也曾偷偷地婉轉地詢問過她的意思,提到接受山門還算好,但是一提到成親嫁人,林梓萱就跟吃了炮仗似的。

 “你就那麼希望我嫁給一個混蛋,困在一個四四方方的宅院裡為他侍奉公婆、打理家事、生兒育女,然後看著他看著自己的心上人和主子親親熱熱,耗到老死才好嗎?”

 誰要她嫁這樣的混蛋了?她若是接手了蒼鳴派,那男方自然是入贅了。

 侍奉公婆、打理家事、生兒育女,等等,生兒育女好像是有點困難,那就前兩者,前兩者自然是入贅的男方做的。

 他為什麼離開上京的時候還要把林家所有的錢財都帶上,是因為他不想便宜蕭雲啟那個混蛋大舅子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