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易陸璃 作品
第721章
碰瓷呢。
“別攔著我,我要去打死那孫子!”
茅風嗷嗷直叫。
李易把紗布一系,眼睛瞟著他,就茅風這武力值,打起來,死的是哪個,都不用費心猜。
“行了,留著些力氣。”
“去備馬。”
李易朝護衛說道。
連茅風都收到了消息,茅家那邊,勢必也收到了。
這會,應該都在府衙。
將茅風扔上馬,李易帶著他往府衙過去。
為什麼不讓這小子自己騎?
李易擔心他半路直接摔死了。
把人交到茅家手裡,李易該盡的力就算盡完了。
知府眼睛不住往外瞧,他都準備歇息了,誰知道茅文蘊會跑了來。
一句話,把他人都嚇愣了。
和離?
這事,他哪敢做主啊。
在溱國,女子要是不願在夫家過了,是可以提和離的。
但有一個前提,就是要受過三十杖。
三十杖打完,不死也殘啊。
這也是變相告訴她們,想和離,就看你能不能從死裡搏生路了。
茅文蘊端正的跪著,脊背挺直。
早在府衙傳消息到茅家前,茅文蘊的侍女就先一步偷跑回了茅家。
她見周良寬進屋後,狀態不對,第一時間,就溜出了周府,將情況告知了茅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