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子藍色 作品

第9章 棄籍投附(第2頁)

  大唐雖對土地買賣嚴格管理,只許百姓賣永業田供葬,或是賣給別人做宅基地、做邸店做碾磑,又或狹鄉遷寬鄉才可賣永業,如果賣口分田是要杖笞,且地還本主財沒不追的。

  但實際上百姓總會想辦法變相買賣,畢竟土地可能是一些窮困之人僅餘的財產,一般會雙其它名義交易,比如以土地擔保的借貸,到期後收走土地,雖有些風險,但民間屢禁難止。

  駝背男人的地就是以抵債之名賣掉的。

  駝子三十畝地全賣了,腰也沒治好,幹不了重活,原本佃種的三十畝地也不再佃給他,他如今一家六口,主要就是靠妻子給別人紡織賺工錢,他則靠給人放羊賺點口糧,四個孩子,大的十二,小的才五歲,實在養不活了。

  “求二郎發發慈悲,帶上這兩娃吧。”

  趙書吏在一邊打量那兩娃,“太瘦弱了,幹不了什麼活,這年紀卻很難吃,半大小子吃死老子,帶回去不划算類。”

  武地如今有六百畝地,除去新得的三百畝仍舊出租,自家三百畝地,也是出租了不少,自家跟部曲一起耕種剩下的,也一直勞力不足,農忙的時候還得僱短工。

  不過這兩孩子確實太瘦弱了。

  駝背看他猶豫,直接跪下了,他的妻子也拉著孩子跪下懇求。

  懷玉看的心裡挺難受。

  “阿兄,我看他們也挺可憐的,不如帶他們一家回去做長工,婦人女娃可以幫著養蠶織布洗衣做飯啥的,男娃可以放羊餵牛養豬麼,這大叔雖然傷了腰幹不得重活但幹些輕活也還行,都不容易,咱家也缺人手,多幾個人,阿耶阿孃他們也能輕鬆些。”

  懷義輕聲提醒他,“這戶人家雖沒了地,可依然還是在籍良人課戶,你要是帶他們回去,不僅得提供衣食,還得給工錢,否則他們租調都完不成,而且他雖有殘,但殘疾也僅能免正役,這雜瑤色役是免不了的。”

  每丁一年兩石租,兩丈絹三兩綿調,還要為國家服二十日免費勞役,若是服州縣的雜瑤,那得服四十日,如果殘疾了去做門夫這樣的色役,那時間還更長。

  趙書吏有心巴結武家兄弟,便在一邊提了個建議,“不如讓他們棄籍脫逃,投附武家為奴,這樣他們免了課役負擔,你們用起來也便利。”

  “朝廷嚴禁壓良為賤,不許以良為奴,也不許良人課戶逃籍自賣為奴。”懷義提醒兄弟,這樣做也是有風險的,沒必要。

  這一家六口,也就駝子婆娘能幹些活,那駝子腰傷幹不了重活,一年還得去官府服役幾十天,要是算上往返,可能兩個月就沒了。

  那四個孩子基本幹不了什麼,可養四張嘴卻不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