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子藍色 作品

第320章 藩鎮(第2頁)

    比如一個超期服役,在靈州戍邊五年的內地府兵,那麼就能獲得六十石粟,三十匹絹的補貼,再加上五千錢的路費。

    “給這麼多?”

    “真要算,其實是不多的,早年隋朝的時候,邊疆鎮戍軍一年就要給十二石粟和七匹絹的衣糧,是給他們養家的。

    靈州這些內地來當值的鎮戍兵,雖然先前也都拿了份衣糧,甚至他們還賺了些外塊,但他們確實也是超期服役很久,給予些補貼也是應該,何況楊公也當知曉,他們之前在靈州,參與各方面灰色產業,收益也不少的,現在讓他們回家,總得補償一些。”

    “除了官府發的這份補貼,我計劃是還要曹劉等把他們灰產,再拿出一些錢來,交給都督府,由我們代分發給回家的士兵們。”

    這份錢,就相當於是他們的份子錢,算是退股了。

    反正得讓這五千內地士兵高高興興心甘情願的回家,甚至還要讓他們念都督府,念朝廷的好。

    不能帶有怨氣,更不能窮的路費都沒有,沿途做些偷盜搶劫的事,那樣可就影響惡劣了。

    “新來換防的內地府兵,以後就安心戍邊,一年期滿就換防,不讓他們再參與到走私等事中去。”

    “那本地府兵呢,聽說這本地六個統軍府的府兵,也是深入參與其中。”

    “本地的府兵,我是這樣的打算的,眼下我們手中正好回收了一大批田地,我打算劃一些出來,給這些靈鹽的府兵們,分一些田地,不少士兵有勳,但這幾年勳田都沒再如數劃分,現在手裡有田,欠的勳田可以都給齊。

    另外府兵每人補個一二十畝地,此外府兵之家有男子成丁,或是年滿十六為中男者,若是還沒有分到地的,可以優先給他們安排分地。

    若地充足,可以按均田令一丁百畝,中男給半分滿,若是地不足,可少分一些。

    給田分地,這是對本地府兵們的補償賞賜。

    而團結、城傍,也可以補償些。

    給出這些補償,交換條件就是以後退出那些走私之類的灰產,安心當兵,至於閒時你務農還是自己做小買賣,這個朝廷管不著。

    但是,不再允許軍官、士兵們在役的時候,從事走私等行為。

    “另外,我打算再劃拔一些地和草場,給統軍府或是團結營,做為軍屯田,他們可以自己種,或是僱人或是出租,所得地租收益,也能成為府兵土團等的福利。”

    之前,靈州的地,被六大豪強為首的地頭蛇,加上李道宗等高級官員們的瘋狂侵佔,以各種名目巧取豪奪佔取,靈州的戶籍數始終不高,與事實人口嚴重不符。

    太多的人依附於這些官吏豪強名下,成為他們的佃戶部曲甚至奴僕。

    現在都督府裡有很多地,既有李道宗等清退出來的地,也有抄沒彭韓等豪強抄出來的地,地很多。

    如果這些地只是再落入到官吏豪強之手,那其實沒啥變化,武懷玉還是希望做點改變,給士兵們多分些地,甚至給落戶的無地百姓分地,讓國家多些自耕農,讓百姓手中有地,這是對大唐長久有利的。

    “好好整頓一番,靈州仍是穩固的。”

    楊恭仁接受了武懷玉的這些建議。

    於是乎,在慶會夏鹽八千精兵做為堅固後盾,在端午節後,靈州都督府發出戰爭動員令。

    各地匯聚集結起來的邊兵、府兵們,並沒有接到軍令出擊,反倒是陸續接到了整編、遣散等命令。

    面對著豐厚的補償,很是突然的這些靈州士兵們,倒是有點意外驚喜。

    能回家了,還有一大筆補償,在靈州呆的最久的內地府兵,呆了五年沒換防,現在馬上能回家,還能拿到六十石粟三十匹絹和五千錢的補貼。

    甚至還有筆沒公開的福利,曹劉等還要給他們一筆勞軍,其實就是他們以前參與的買賣。

    哪怕是呆了三年的內地府兵,這次也能拿到三十六石粟,十八匹絹和三千錢都督府補貼,以及一筆小福利。

    對大家來說,還真是難以拒絕。

    雖然也有心裡不高興,但不高興的主要都是中上層的軍官們,他們在那些走私之類的買賣裡,拿到的最多,源源不斷的收益。

    但現在兵要走,軍官當然也是哪來回哪去。

    不過這些人還沒來的及反應,楊恭仁武懷玉先把所有隊頭以上軍官給弄到了一起,一個唱白臉一個唱紅臉,反正要麼拿著筆豐厚補貼回家,要麼可能就要面臨追究違法犯罪行為。

    而且這些人不管做什麼選擇,都沒機會再回自己部隊裡,到時直接給路引回內地。

    曹劉等要掏一筆錢,還不少,但他們沒的選擇。

    本地的五千多府兵,六千團結,四千城傍,有補貼還能分田補地,倒也有幾分喜出望外了。